1. 患者的权利
一、接受诊疗的权利
患者有权为保护和增进自身健康而接受适当的保健医疗服务,不得因性别、年龄、宗教、身份及经济状况等原因侵犯其健康相关权利,医疗人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诊疗。
二、知情权及自我决定权
患者有权从主治医生、护士等处就疾病状态、治疗方法、是否为医学研究对象、是否进行器官移植、副作用等预期结果及诊疗费用获得充分说明并详细询问,且有权决定是否同意。
三、隐私受保护的权利
患者的与诊疗相关的身体、健康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医疗人员和医疗机构除获得患者同意或犯罪侦查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泄露或公开秘密。
四、申请咨询和调解的权利
患者在发生医疗服务相关纠纷时,可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等机构申请咨询及调解。
2. 患者的义务
一、对医疗人员的信任和尊重义务
患者应向医疗人员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相关信息,并信任和尊重医疗人员的治疗计划。
二、不以不正当方式接受诊疗的义务
患者在诊疗前应表明本人身份,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就诊等以虚假或不正当方式接受诊疗。